保祿的光榮就是福音:這是他身為基督徒生命的最高價值,和他信德的表白,福音就是他整個存在的意義。
但宣講福音要求保祿付出生命,他對遭受痛苦,有一種積極的看法,因他確信即使他的受苦能幫助基督徒團體在靈修生活上成長並與基督結合。「的確,我們這些活著的人,時常為耶穌的緣故被交於死亡,為使耶穌的生活也彰顯在我們有死的肉身上。 這樣看來,死亡施展在我們身上,生活卻施展在你們身上。」(格後四11-12)
他的使徒辛勞,是他靈修旅程中不可缺的部份。他和各地的教會都有關係,如安提約基雅事件;就像旅程中的每一階段,漸漸地領導他死於自我,到他除了基督外別無渴求的地步,在他長途旅程終了時,他說出肺腑之言及個人的見證:「其實,我已由於法律而死於法律了,為能生活於天主;我已同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了,所以,我生活已不是我生活,而是基督在我內生活;我現今在肉身內生活,是生活在對天主子的信仰內;祂愛了我,且為我捨棄了自己。」(迦二19-20)
福音要求基督付出生命,它也要求你付出生命嗎?…福音要求基督付出生命…他確實知道,但衪從無片刻停止宣傳。
使徒工作應該同樣也要求你付出某些東西:疲憊、厭煩、流汗,它要求所有你最好的才能,所有你的智能,所有你身體的力量,和好的意志:每一個都要為基督,為使徒工作付出。讓我們默觀基督的榜樣,那些要求祂所付出的:疲憊、流血、祂的生命,如果你為宣傳福音和維持你的修會,而耗盡你所有的體力、精神,你是蒙祝福的。
為實行我們的使徒工作,要求我們付出很多代價……去實行製作或編輯工作要求很多,因為這需要很長時間的學習和適當的準備 ; 去實現技術的使徒工作也要求很多 ; 同樣去拜訪家庭、堂區……或在書局的傳播方面的使徒工作也要求很多的付出。如果這使徒工作要求付出很大的努力,它也將帶來很大的結果。 (FSP 1940-45,nn.165-166)
(2003年靈修計畫(總會)——聖保祿—耶穌基督的使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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