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能穿上基督,我們願捨棄我們的看法、我們的思想、我們太人性的情感,我們需要提升我們的祈禱生活。(會祖詮釋會憲)。會祖的話激勵我們反省我們祈禱生活的品質,這品質會在我們的團體生活和使徒工作的熱忱上展現出來。(會憲70)。
我們的會憲很有意義的強調祈禱生活不同的方式 : 個人性的、團體性的、 及禮儀性的祈禱(會憲70、71)。這些祈禱是我們靈修生活的柱子,不可或缺的,且要協調平衡的發展。若我們發現某些柱子是脆弱的,我們就應該自問為什麼,因為這脆弱顯示我們祈禱生活的缺乏,就是我們與天主關係的缺乏,若我們沒有注意這些,早晚我們整個「建築物」會倒榻的。(參瑪七24-27)。
忠實的實行這三種祈禱方式,將會帶給我們確定的果實:團體友愛精神及分享的增長、靈修生活的品質及深度的提升,也帶動使徒事業產生更多的果實。
在祈禱中我們學習將耶穌的心情和凝視成為我們的(斐二5),同時我們也學習將人的歷史化為救恩的歷史。保祿會士需要每天不斷以「使徒性的默觀」來滋養自己。在祈禱中以讚美、驚奇及感恩的心默觀天主在歷史中的臨在(參AD4)。這種祈禱釋放我們,使我們從害怕面對新的事物及消極主義的壓迫中獲得自由;激勵我們採取行動,也督促我們嚮往更有活力及深度的去實行天主的計畫。(會憲70)
(2012_9月退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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