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所有的一切:本質、傾向、智力、身體、精神,帶進了修會,且努力善用這些傾向和本質,為了形成修會內有人格的人,對我們來說,這意義即是要我們按聖保祿的榜樣,在耶穌導師內形成我們的人格。
“我有我的個性”這句話也不對,也許不對,如果是說私人固有的人格,這句話就不對了;如果是說在基督內,教會內聖保祿內形成的人格,這就對了。
在會規內這很清楚,誰不活會規的這一條,他不會活聖保祿會的生活;相反地,誰活它,他會活保祿會的生活,並且是在最高的程度實行他的使徒工作,就是在基督,在聖保祿內去實行的。
在會規內我們唸:
(a)我們的靈修神功,整個的精神,陶成,應指向耶穌導師、道路、真理、生命。
(b)我們的學業使我們向耶穌導師、道路、真理、生命開放。
(c)使徒工作應把我們符合耶穌導師、道路、真理、生命。我們應給世界真正的財富,且帶給人類最高的益處。這最高的益處,就是耶穌基督;
(d)在遵守修道生活、聖願、會規和實行每天不同的職務:一切都應符合耶穌導師、道路、真理、生命。
在我們修會內,誰完全地活保祿會的理想,按保祿會的生活方式和傾向,就是有真實的和對的人格,哪一個是最高貴的人格?哪一個是保祿會的理想?怎樣和何時完全實現和活這保祿會的人格和理想?如同聖保祿一樣:“我生活已不是我生活,是基督在我內生活”。
發聖願的意義就是:藉修會把一切完全託付給天主,這聖願把我們的力量、活動、智力疏導向耶穌導師,並且藉著祂:我們的中保,疏導向天主聖三,但發聖願的這個意義,常常不被人這樣來了解。
每個人應了解,且有此意向:要把理智,身體健康,心,一切活動,學業,勞動,神功和外在的活動,按會規的精神獻給耶穌導師,一個人如果完全按此意義來生活,即是真實的保祿會會員,否則他只是穿著保祿會的會服而已。
一個未獲此精神的人,不應發願,不然修會只有身體的存在,而沒有精神的存在。要把生命、學業、祈禱,使徒工作,修道紀律,符合耶穌導師,這句話不是一個很美的句子,也不是一個勸諭,而是修會基本的本質,按此,你或是保祿會會士,或者不是;千萬不可旁涉……。
靈修生活的偉大秘訣即是:肖似基督。在此我們有生活的泉源,道路和榮冠。肖似耶穌導師,就是修會的根和主幹,使他充滿活力和發展。
這肖似耶穌導師,不限於簡單的祈禱、研究,或唱幾首歌,它包圍我們整個的人,也伸長到整個的使徒生活,因我們使徒工作的果實,是按我們如何給世界耶穌基督道路、真理、生命。
“肖似”這字的意義即:完全的和完整的獻身於主:這包含身體、智力、道德,一切力量。
就是接受整個的導師,擁有他的光,精神、榜樣、恩寵,從他,在他內,藉著他,偕同他,一起生活。
我願意且高興的犧牲我自己的生命,為使大家生活在此精神內。常常活這精神,且只有這精神。在那時不需要很多的指導了,不需要詳細的時間表了……;有關內修生活的神功、使徒工作、學業:大家都是以超性的氣氛完成的。活這精神的人,罪無法在他身上立足,且生活在耶穌內,在瑪利亞保護之下,以聖保祿的精神行走。
(隨主聖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