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團體慢慢地在成長:德蘭常是謙遜、為人師表,受同伴的愛戴。即使是在起初,她開始熱衷於出版的使徒工作時,她的同伴什麼事都找她,追隨她的榜樣,已視之為長上。在 1922 年七月,退省後的選舉,正式確認她是法律上的長上,一直到她進入永生,長達 42 年,她始終是總會長。
33. 她以榜樣和祈禱來管理修會,這是不可取代的方法。尤其是當她設法組織修會,以智慧帶領修會,以及在修會發展最困難的那幾年時。她待人常是穩健的。她總是在每天朝拜聖體後,才作任何決定;然後詢問她應諮詢的人;最後溫和地立刻執行,或是等待適當的時刻。
34. 她意識到自己無論是在言語或行為上,常維持一致,並保持與天主合作,因此她常是安寧的、平靜的、明智的,所以在保祿會大家庭的本有精神,新的使徒工作;環境及必要的關係、祈禱與行動之間的平衡、默觀與使徒工作、望會者的培育、每一位修女的學業和身體健康、信賴上智和財務、支持困難中的修女、干預每一項需要等事上,她都能妥善處理。我們修會的監護人拉勞納樞機說:
「在我的生命裡,及在各種不同的情況中,我所認識最明達的人就是戴格蘭總會長。」
例如:最初是挨家挨戶推廣書刊。某些人覺得這為修女是一種冒險,有些人則認為這為家庭是項麻煩,為修女們本身也有不同的困難。總會長願意試試,立榜樣,並親自體會危險與困難,鼓勵並預防:靠祈禱和明智就不會有重大的阻礙。最後證明有很好的果實。
35. 令人驚異的工作:準備會憲,每日繁多的信件、公事、各類報告、建築、新會院的落成開幕、為視察會院所作的許多旅行、每天的新需要;尤其是有耐心地灌輸修會的精神:一般的及個別的。每一個聖保祿孝女會修女對此都可以表達很多,尤其是每一個體驗過她的慈愛。在困難時受到她鼓勵和支持的人,這些修女多達上千,這為她非常疲勞,但她認識並想到每一個人。
36. 我不知道聖保祿孝女會正確的人數,但是我認識她們深刻的虔誠精神、保祿精神、會士精神、使徒精神,及對修會的歸屬感,這是她留下最偉大的遺產!這就是她培育修女的方式,你們會有其他的總會長,但只有她才是修會的母親。
(摘自《雅培理神父心目中的戴格蘭修女》──修會資料)